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城市规划购买城乡规划编制服务的编制规范化购买城乡规划编制服务,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购买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第四条 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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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购买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第五条 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第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第八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织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201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行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地段、传统村落以及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与审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次区域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规划。

前款所称其他规划,是指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开发区(园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涉及空间布局的规划。第四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应当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第五条 市和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和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修改等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编制、修改等相关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编制、修改等相关管理工作。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中的重大事项,为市人民政府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组成、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级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八条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要求,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空间规划之间的融合,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第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化应用,推进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空间规划信息的互联共享。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第十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按照计划进行,并执行下列规定:

(一)市行政区域应当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二)县(市)行政区域应当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

(三)市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心城区、外围组团、近郊城镇应当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四)跨县(市)区或者跨镇(乡)行政区域的特定区域应当编制次区域规划;

(五)市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县(市)中心城区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镇(乡)、村庄行政区域应当分别编制镇总体规划及其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但纳入中心城区的镇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纳入外围组团的镇可以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

(七)市和县(市)行政区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其他规划。

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地段、传统村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或者保护规划的,不再单独编制相应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有机衔接,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强制性内容,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第十二条 分区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分区规划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依据。

编制分区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结构,提出分区控制内容,深化落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镇建设用地控制线、村庄建设用地控制线、工业区块控制线,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布局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分级配置标准以及重大设施布局方案。第十三条 次区域规划由所在区域的共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编制跨县(市)或者跨镇(乡)的次区域规划,应当分别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结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明确区域发展定位与规模,深化细化上位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统筹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规划

近年来,七星关区紧紧围绕建设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山水园林宜居城市的目标,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规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规划

一、城市建设基本情况

(一)城市空间不断拓展。以打造山水园林宜居城市为目标,按照“南拓北展、东进西控”的思路,抢抓毕节试验区政策机遇优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有效拓展城市框架,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从2006年的27.03%提高到46.67%,城市面积从17平方公里扩大到5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从19.53万人增长到近50万人,20—30米的城市道路从20公里增至87公里,40米以上城市道路从无增至46公里,城市空间不断拓展。

(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路网建设强力推进。相继改造完成天河路、环南路、东安路、生活路、草海大道等老城区20多条、长达30余公里的老城区主次干道。建成了碧阳大道、同心大道、同心立交桥、工业大道、百里杜鹃大道、德溪新区一、二号路等共计46.8公里的新区骨干路网,拓展了城市框架。同时,结合道路工程的实施,在完成威西、清毕、洪山等片区旧城改造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着力推进翠西片区、双树湾片区、人民剧场片区等30余个棚户区和老城区改造项目,到2014年底,已累计完成4078户房屋改造,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及奖励资金共2.37亿元。与此同时,稳步推进碧海新区、德溪新区部分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促进新区提质扩容。二是其它市政设施加快推进。在道路建设中同步建设供电、供气、供排水管网设施,总投资1.3亿余元的城区输配水管网工程建设和城区排水(雨水)一期工程将在今年全部完工,海天农贸市场、碧海蓝天农贸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创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黔西北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项目有序推进,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三)城市品味不断提升。一是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实施完成长达8.9公里的倒天河综合治理一、二期工程,建成水域面积近400亩的碧阳湖,长达11.5公里的倒天河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正加快推进。在相继改造完成人民公园、阳山森林公园、纱帽山公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虎踞山公园、北镇关公园、天河风景名胜区、小河景区建设,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舒适的环境。二是文化保护切实加强。对在旧城改造区域内的铁匠街明代古城墙、陕西庙、城隍庙、贵州红二六军团政治部旧址、周素园故居等重要历史文化建筑实施有效保护,完成天河路立面改造、天河古玩艺术城和天河古城建设工作,积极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三是环境卫生秩序明显好转。坚持“日保洁、夜清运、三班倒、垃圾不落地、垃圾不过夜、泥土不入城”,深入开展“三创一建”、“城区综合环境整治”等活动,完成碧阳大道、同心大道、学院路、开行路等城市主干道绿化带改造工作,实施了200余万平方米城区环城绿化工程,在麻园路、拥军路、洪山路、天河路、开行路、碧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以及人民公园、纱帽山、倒天河两岸等区域实施了亮化工程,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秩序明显好转,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四)城市经济不断壮大。一是房地产业发展较快。全区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90家,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房地产开发总投资327.66亿元,建设规模1437.47万方。商品房施工面积从2011年底的740.19万平方米增长至2014年底的1030.5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11.66%;商品房竣工面积从2011年底的28.36万平方米上升到2014年底的108.4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56.35%。目前,房地产开发在建项目共计98个,建筑面积1435万平方米。远航七星万象城、万晟阳光城、南山碧桂园、招商花园等品质较高、配套设施齐全的房地产项目有序推进。二是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在巩固提升腾龙凯悦酒店、洪南酒店、大众国际酒店的基础上,洪山酒店、喜来登酒店等高品质酒店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逐步壮大。三是市场配置逐步完善。以工业化为支撑,大力推动万丰商贸城、远航物流居然之家等大型批发市场建成投入运营,有效培育了城市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仓储配送和建筑建材等市场,繁荣城市经济。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准确定位,科学规划。紧紧围绕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山水园林宜居城市的目标,结合“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在《七星关—大方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指导下,完成了碧海新区、德溪新区、东城区、西片区、草堤十八—阳山南山片区和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共计130.98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城市总规近期规划建设范围内控规覆盖率100%的目标。

同时,根据发展状况的变化,充分运用政策优势,通过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度,统筹开展城市规划区多规融合和控规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定位城市新区整体功能及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经营城市的新途径、新办法,优化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推进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此外,不断强化规划管理,严格规划执法。自2012年以来,累计查处违法建设4481起,共39.3万平方米;组织大规模行动45次,拆除120起、共1.86万平方米,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市建设顺利推进。

(二)依法行政,和谐征收。土地和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设的关键和难点,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区逐步探索出了一套适合自身实际的征收补偿办法。总结起来,就是“坚持一个原则,建好一只队伍,完善一套程序,健全一个机制,强化一个环节”。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底线不放水,保障利益不迁就”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征收政策,充分让利于民,在具体安置补偿中,政府、企业充分考虑到被征收人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拿出最好的地段,选择最有潜力的地块修建安置房。在充分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基础上,对拒不配合、漫天要价的,依法启动程序,实施强拆,决不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安置、统一征收。建好一只队伍就是建设一只懂政策、懂业务的征收队伍。

2010年成立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开始推行政府主导征收,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及时成立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整合原拆迁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天川公司三只队伍力量,统筹推进城区各房屋征收点工作,2012年8月,成立区房屋征收管理局,顺利完成了征收工作向政府主导开展征收工作的角色转变。同时,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抽调了100余名干部,充实到房屋征收部门,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有效推进了房屋征收工作进程。

完善一套程序就是在土地和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榜公示、两级认证”,将被征收人丈量、签约、安置补偿等情况分别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和毕节晚报进行三榜公示,经乡镇(街道)(征收工作组)和征收补偿办公室两级认证后,才能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确保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一个机制就是健全监督机制,推选群众代表成立监事会进行社会监督,成立纪检监察组进行纪律监督,充分发挥被征收人的监督作用和政府行政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强化一个环节就是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加强征收过程中的宣传工作,采取发放明白卡、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不厌其烦地将征补政策、征收方案宣传到户、到人,对个别不理解、不支持的难点户,实行干部包保,重点宣传,个案突破。

(三)狠抓融资,突破瓶颈。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是制约城市建设的瓶颈问题,近3年来,我区采取多种措施,狠抓筹资工作,尽力突破瓶颈。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有限的财政盘子内,尽可能地向城建领域投入财政资金。二是做强做实融资平台,先后组建了城投、开源、德溪、碧海、新宇、益民等城建公司,并根据建设发展实际,整合成立开源集团公司,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贵阳银行实施银企合作,成功融资近140亿元。三是鼓励房开企业参与廉租房、安置房建设,通过科学合理设置条件,引导房开企业全额出资修建,有效激活了社会资金。

(四)建管并重,精细管理。

一是加大投入,通过财政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购置了高压冲洗车等环卫作业设施,提高了作业水平;采取社会投入、企业投入、政府投入等多种方式,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对建筑工地、储备土地和房屋征收区域实施围墙化管理,在建筑工地的管理方面,实施“一洗三化”(场内硬化、围墙化、围墙美化、建洗车平台),有效治理源头污染;投入资金3亿余元,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2014年以来,我区将城区背街小巷按院落划交辖区街道管理,实行社区自治,城管部门负责管理城区主次干道,有效化解了城市执法矛盾,解决城管执法法规不健全的问题,提升了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针对城市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精细化服务管理不到位,信息不畅通、楼群院落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在城区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充分整合各种管理力量,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化管理,实现了工作制度化、管理精细化、参与全民化,为城区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四是探索实行市场化路子,从2013年起,我区通过内部承包、公司进入的模式,将城区夜班保洁交由个别环卫队承包,将城市新区道路保洁工作交由公司运作,为下步“向市场购买服务”奠定了基础。

五是“中西医”结合治理城区拥堵,邀请西南交大专家团队为城区交通拥堵寻诊把脉。“西医”完善路网、打通节点,“中医”合理布局、堵疏结合,自2014年10月至今,通过近半年的基础工作,2015年3月29日正式试运行城区部分路段“单循环”通行。六是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利用广播、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通过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满意度不断增强。

(五)经营城市,持续发展。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充分盘活城市资产。在快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区把壮大城市经济作为城市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超前谋划,统筹考虑,防止城市空壳化。一是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三化同步进程,用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夯实城市发展基础,增强城市经济发展的潜力。

近年来,城市周边先后布局了七星关经济开发区、七星关高效农业示范园、清丰建材产业园等工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园,用工业发展带动城市人口就业,带动城市内需扩大,带动城市物流业发展。二是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房地产摆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房地产业投资大幅增长,既改善了人居环境,又拉动了其它产业发展。从全区总体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随着飞雄机场建成投入使用,厦蓉高速、杭瑞高速、成贵快铁等重要交通枢纽的相继开通,七星关的区位优势将逐渐体现出来,周边大方、纳雍、赫章、镇雄、叙永等地部分民众将有一部分到七星关区购买住房,我区的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健康发展时期。三是大力发展酒店、旅游、餐饮、物流等第三产业,充分激活城市发展的内在活力。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民营经济准入领域,激活民间资本,为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关于《毕节市中心城区七星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批前公示

毕节市中心城区七星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2016年5月26日已通过市城规委会专家会议评审,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心城区七星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编制项目)

二、位置及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七星关城区所有建设用地,总面积123.82平方公里。

三、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国家、省有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四、公示时间:30日(2016年9月1日至10月1日)。

五、规划图件:详见附件。

六、公示地点:毕节日报、毕节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9月1日至10月1日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5楼东1504室。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16年9月1日起5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5楼东1504室,联系电话:0857-8256664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

1. 规划要述

2. 功能结构规划图;

3. 综合交通规划图;

4. 土地利用规划图;

5. 公共中心布局规划图;

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7. 绿地系统规划图;

毕节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9月1日

规划要述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毕节老城组团、鸭池组团、草堤-南菁组团、白马山-青龙山组团、海子街组团和八寨组团等6个组团;涉及市西街道、市东街道、观音桥街道、大新桥街道、三板桥街道、洪山街道、麻园街道、碧海街道、碧阳街道、德溪街道、海子街镇、八寨镇、鸭池镇和梨树镇等14个街道和镇,总面积123.82平方公里。

二、发展定位与规模

本次规划的目标是:将七星关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发达、配套设施完善、城市环境宜人的山水园林宜居城市。

规划范围内人口规模为6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8.43平方公里。

三、城市功能布局

规划构建“一心两带五组团”的带状组团式城市空间格局。即一个城市中心区(包括东城区、南部新区、德溪新区的多元活力中心区),两条产业发展带(包括环北综合产业带和鸭池商贸产业带),五个现代产业组团(八寨组团、草堤-十八组团、南菁组团、天河组团、白马山组团)。

四、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构建结构合理、功能清晰、通畅顺达的城市道路系统,形成“环状+放射”的骨架路网格局;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等方式为补充的多模式、多层次、高效率的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和过街设施。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构建“市级-区级-街道(镇)级-居委级”的四级公共中心体系。

在南部新区布局1个市级公共中心,在德溪新区布局1个区级公共中心,结合人口分布设置16个街道(镇)级公共中心(邻里中心)。重点建设1个区级商业主中心——古城商业中心, 3个片区级商业副中心——南部新区、德溪新区和碧海新区,结合16个邻里中心布置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六、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构建“一核六脉,四带多节点”的绿地与开敞空间格局。

依托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构建的城市生态绿核;保护和利用现状大小山体形成6条楔型的城市绿脉,并在城市边缘控制生态廊道,形成环城绿带;沿倒天河、南菁河-十八河、观音桥河及前后河两侧控制带状绿地,并结合地形地貌布置综合公园、湿地公园,形成4条公园带;按照“500米见园”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划布置城市内部各级公园,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休闲游憩场所。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篇一: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搞好城乡规划工作。

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

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认真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依法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大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城乡规划。

认真执行规划法规,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务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

贯彻城乡规划法,加强管理、协调布局、改善环境、促进城乡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

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乡规划。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的作用。

贯彻城乡规划法,加强管理、协调布局、改善环境、促进城乡发展。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的作用。

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

坚持规划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

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坚持城乡规划“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

参与城乡规划,共创和谐社会。

全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共同维护城乡规划。

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

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

科学制定城乡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

规划编制公示,规划实施公开,规划监督公开、规划处罚公开。 规划连着你我他,顺利实施靠大家。

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建设要搞好,规划要先行;规划无小事,人人要关心。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1、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

2、依法实施城乡统筹,推行阳光规划,共享和谐社会

3、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6、坚持科学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7、全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共同维护城乡规划

8、加强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

9、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城乡规划

10、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11、严肃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12、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 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13、城乡要发展,规划需先行

14、树立“规划是生产力”意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 发展

15、只有科学的城乡规划,才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6、规划连着你我他,顺利实施靠大家

17、手拉手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心连心共享城乡和谐生活

18、参与城乡规划,共创和谐社会

篇三: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法》宣传口号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依法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全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共同维护城乡规划。

4、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5、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和民主性,确立规划的权威性。

6、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力求将规划覆盖每一寸土地。

7、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8、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篇四:县建设局城乡规划法宣传总结

县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宣传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州主管部门的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现将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落实宣传经费5000元,制定了宣传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确保了宣传工作安排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

为确保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 局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确定2008年1月至4月为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时间。明确了宣传贯彻形式:一是每个月至少召开两次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二是在县城商业步行街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宣传咨询。三是在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交通要道及临街在建楼房垂挂宣传标语。四是在灯光球场宣传厨窗办一期专题宣传栏。五是在县有线

电视台上进行宣传。六是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对各单位职责作了规定:规划室、城建股:负责编写宣传咨询材料,抽调人员上街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宣传《城乡规划法》。局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办专题宣传栏;联系县有线电视台进行宣传;配合规划室、城建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联系各乡(镇)宣传活动。

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以××建通[2008]04号文件形式给各乡镇城管办和局机关各股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的时间、方法、形式、步骤以及要求作出安排。

二是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集体学习城乡规划法。我局于2008年1月19日在本局会议室召开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局机关和各乡镇城管办负责人共40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到会指导并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和执法工作提出要求。会上,县建设局副局长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结合实际对如何更好地宣传和贯彻城乡规划法提出了意见。通过这次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这部法律的基本内容、重要意义有了初步认识,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表示要把学习活动长期化、制度化,切实贯彻好城乡规划法,为我县城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会上对

下一步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作出了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规划意识、法律意识,营造关注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的良好氛围,加快我县城市化发展步伐,县建设局决定今年3月和6月在全县范围内分别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活动,以有线电视、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形式,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使该法深入人心,为该法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宣传。2008年1月1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到中心商业街设点,举行城乡规划法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城乡规划法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从现场反馈情况看,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大力欢迎,对提升群众对城建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是辅以多种形式,坚持长期宣传。从1月份开始,在主要街道悬挂大幅标语5幅,同时在县有线电视台进行了两个星期的城乡规划法滚动播出宣传,为城乡规划法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月初,在县灯光球场政府部门宣传公示栏举办了一期城乡规划法宣传专栏,内容有城乡规划法全文、城乡规划法政策问答等,进一步提高了宣传工作的受众面。

四是把宣传与规划执法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随着我

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建房逐年增加,未经审批建房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局转变工作作风,开展送法律下社区活动,把县城分为若干片区,以股室为单位,每个股室包一个片区,深入现场进行规划检查,发现违规建房的立即责令整改并要求办理规划手续,同时现场向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把法律和政策送到社区。这种形式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主动前来办理建设规划手续的人比以前明显增多。

五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我局购买了200本城乡规划法简本和释义,供机关职工、各乡镇城管办人员学习,要求写好学习笔记,同时计划下半年在全县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一次城乡规划法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

我县在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中起步早,抓落实,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使该法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城乡规划意识,确保城乡规划工作顺利进行。

××县建设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篇五:拆除打击违法建筑宣传标语

拆除打击违法建筑宣传标语

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2、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3、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4、全民参与控违防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5、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6、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7、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8、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9、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10、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1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2、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3、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4、全民参与控违防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5、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6、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7、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8、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9、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10、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1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12、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13、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14、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15、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16、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17、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18、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20、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1、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城乡规划的适用范围

《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分类编辑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3法律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4工作原则编辑

城乡规划编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一般工作原则包括:

1、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凸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2、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就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的市情出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划中指标选用、建设标准的确定、分期建设目标的拟定,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符合国情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各地自然、区域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城乡规划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模式,必须针对市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所在。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在服从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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