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的土地能不能确权领土地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林地不涉及农村土地权利的确认,已经完成了“林权证”的发放,林权证相当于土地证,以确认林地的所有权。由于退耕还林政策和农民因自身生产需要将农用地转为林地,部分林地可以确认土地权利,在于是否颁发“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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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中,还针对退耕还林的特殊情况给出了处理方法,以确保所有权的明晰,但经过正确确认后,将被视为退耕还林。林权证是确认林地所有人、使用人、经营者对林地、森林、林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确保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受侵犯,保护林地合理有效利用的监督措施。林权许可证管理就是要认真落实林权许可证的登记和发放,做好林地变更登记和更新工作,建立林权档案。

初始登记是林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证明登记。林权变更登记是指初始变更登记后,所有权和林地性质随时间发生变化的登记。林权清理登记是在原林权认定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普查,发放新的林权证书。林权清理登记不是对林权的重新界定,而是进一步稳定林权,逐步使林地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正确轨道。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站应当督促林地权属发生变更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县级以上林地权属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和换证。如需现场核实,应会同专项管理机构到现场核实并填写《更换原始记录表》。对证书变更后的林地,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并对原始图纸进行相应修改,使各类证书和管理资料保持一致。                      

林地征占用手续找确权登记要

要。

建设项目如需征用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厅《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及林业厅公告(2006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新建项目涉及需使用林地的,必须依法按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一)由用地单位提供以下材料1、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用地申请,2、项目批准文件(1)审批制的建设项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核准制、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核准、备案的确认文件。城市规划区内为实施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的,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其他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4、建设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5、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6、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7、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8、其它证明材料(1)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2)采矿、采石、采砂、取土的项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3)补办占用、征用林地手续的,提供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二)程序 (1)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州(市)、县(区、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与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和现场查验报告一并逐级上报林业厅(3)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经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其它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经林业厅审查后转报国家林业局,在收到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能依据批准文件使用林地进行项目的开发。

2020年办理林业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以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为例: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