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
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的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②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③条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④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各个业务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新修改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资质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
(二)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确保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
(六)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在填方地段,如基础砌置在填土中,填土的重力引起的应力在什么条件下应当作为附加应力考虑?
应该和去年一样
2009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大纲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公共基础试题配置说明
I.工程科学基础(共78题)
数学基础 24题 理论力学基础 12题
物理基础 12题 材料力学基础 l2题
化学基础 10题 流体力学基础 8题
Ⅱ.现代技术基础(共28题)
电气技术基础 12题 计算机基础 l0题
信号与信息基础 6题
Ⅲ.工程管理基础(共14题)
工程经济基础 8题 法律法规 6题
注:试卷题目数量合计120题,每题1分,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4小时。
一、高等数学
1.1 空间解析几何
向量的线性运算;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及混合积;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直线方程;平面方程;平面与平面、直线与直线、平面与直线之间的位置关系;点到平面、直线的距离;球面、母线平行于坐标轴的柱面、旋转轴为坐标轴的旋转曲面的方程;常用的二次曲面方程;空间曲线在坐标面上的投影曲线方程。
1.2 微分学
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周期性和奇偶性;数列极限与函数极限的定义及其性质;无穷小和无穷大的概念及其关系;无穷小的性质及无穷小的比较极限的四则运算;函数连续的概念;函数间断点及其类型; 导数与微分的概念;导数的几何意义和物理意义;平面曲线的切线和法线;导数和微分的四则运算;高阶导数;微分中值定理;洛必达法则;函数的切线及法平面和切平面及切法线;函数单调性的判别;函数的极值;函数曲线的凹凸性、拐点;偏导数与全微分的概念;二阶偏导数;多元函数的极值和条件极值;多元函数的最大、最小值及其简单应用。
1.3 积分学
原函数与不定积分的概念;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基本积分公式;定积分的基本概念和性质(包括定积分中值定理);积分上限的函数及其导数;牛顿-莱布尼兹公式;不定积分和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有理函数、三角函数的有理式和简单无理函数的积分;广义积分;二重积分与三重积分的概念、性质、计算和应用;两类曲线积分的概念、性质和计算;求平面图形的面积、平面曲线的弧长和旋转体的体积。
1.4 无穷级数
数项级数的敛散性概念;收敛级数的和;级数的基本性质与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几何级数与 级数及其收敛性;正项级数敛散性的判别法;任意项级数的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幂级数及其收敛半径、收敛区间和收敛域;幂级数的和函数;函数的泰勒级数展开;函数的傅里叶系数与傅里叶级数。
1.5 常微分方程
常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变量可分离的微分方程;齐次微分方程; 一阶线性微分方程;全微分方程;可降阶的高阶微分方程;线性微分方程解的性质及解的结构定理;二阶常系数齐次线性微分方程。
1.6 线性代数
行列式的性质及计算;行列式按行展开定理的应用;矩阵的运算;逆矩阵的概念、性质及求法;矩阵的初等变换和初等矩阵;矩阵的秩;等价矩阵的概念和性质;向量的线性表示;向量组的线性相关和线性无关;线性方程组有解的判定;线性方程组求解;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概念与性质;相似矩阵的概念和性质;矩阵的相似对角化;二次型及其矩阵表示;合同矩阵的概念和性质;二次型的秩;惯性定理;二次型及其矩阵的正定性。
1.7 概率与数理统计
随机事件与样本空间;事件的关系与运算;概率的基本性质;古典型概率;条件概率;概率的基本公式;事件的独立性;独立重复试验; 随机变量;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常见随机变量的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学期望、方差、标准差及其性质;随机变量函数的数学期望;矩、协方差、相关系数及其性质;总体;个体;简单随机样本;统计量;样本均值; 样本方差和样本矩; 分布; 分布; 分布;点估计的概念;估计量与估计值;矩估计法;最大似然估计法;估计量的评选标准;区间估计的概念;单个正态总体的均值和方差的区间估计;两个正态总体的均值差和方差比的区间估计;显著性检验;单个正态总体的均值和方差的假设检验。
二、普通物理
2.1 热学
气体状态参量;平衡态;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理想气体的压强和温度的统计解释;自由度;能量按自由度均分原理;理想气体内能;平均碰撞频率和平均自由程;麦克斯韦速率分布律;方均根速率;平均速率;最概然速率;功;热量;内能;热力学第一定律及其对理想气体等值过程的应用;绝热过程;气体的摩尔热容量;循环过程;卡诺循环;热机效率;净功;致冷系数;热力学第二定律及其统计意义;可逆过程和不可逆过程。
2.2 波动学
机械波的产生和传播;一维简谐波表达式;描述波的特征量;阵面,波前,波线;波的能量、能流、能流密度;波的衍射;波的干涉;驻波;自由端反射与固定端反射;声波;声强级;多普勒效应。
2.3 光学
相干光的获得;杨氏双缝干涉;光程和光程差;薄膜干涉;光疏介质;光密介质;迈克尔逊干涉仪;惠更斯—菲涅尔原理;单缝衍射;光学仪器分辨本领;射光栅与光谱分析;x射线衍射;喇格公式;自然光和偏振光;布儒斯特定律;马吕斯定律;双折射现象。
三、普通化学
3.1物质的结构和物质状态
原子结构的近代概念;原子轨道和电子云;原子核外电子分布;原子和离子的电子结构;原子结构和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表;周期族;元素性质及氧化物及其酸碱性。离子键的特征;共价键的特征和类型;杂化轨道与分子空间构型;分子结构式;键的极性和分子的极性;分子间力与氢键;晶体与非晶体;晶体类型与物质性质。
3.2溶液
溶液的浓度;非电解质稀溶液通性;渗透压;弱电解质溶液的解离平衡;分压定律;解离常数;同离子效应;缓冲溶液;水的离子积及溶液的pH值;盐类的水解及溶液的酸碱性;溶度积常数;溶度积规则。
3.3化学反应速率及化学平衡
反应热与热化学方程式;化学反应速率;温度和反应物浓度对反应速率的影响;活化能的物理意义;催化剂;化学反应方向的判断;化学平衡的特征;化学平衡移动原理。
3.4氧化还原反应与电化学
氧化还原的概念;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还原电对;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的配平;原电池的组成和符号;电极反应与电池反应;标准电极电势;电极电势的影响因素及应用;金属腐蚀与防护。
3.5 有机化学
有机物特点、分类及命名;官能团及分子构造式;同分异构;有机物的重要反应:加成、取代、消除、氧化、催化加氢、聚合反应、加聚与缩聚;基本有机物的结构、基本性质及用途:烷烃、 烯烃、炔烃、芳烃、卤代烃、醇、苯酚、醛和酮、羧酸、酯;合成材料:高分子化合物、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工程塑料。
四、理论力学
4.1 静力学
平衡;刚体;力;约束及约束力;受力图;力矩;力偶及力偶矩;力系的等效和简化;力的平移定理;平面力系的简化;主矢;主矩;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和平衡方程式;物体系统(含平面静定桁架)的平衡;摩擦力;摩擦定律;摩擦角;摩擦自锁。
4.2 运动学
点的运动方程;轨迹;速度;加速度;切向加速度和法向加速度;平动和绕定轴转动;角速度;角加速度;刚体内任一点的速度和加速度。
4.3 动力学
牛顿定律;质点的直线振动;自由振动微分方程;固有频率;周期;振幅;衰减振动;阻尼对自由振动振幅的影响—振幅衰减曲线;受迫振动;受迫振动频率;幅频特性;共振;动力学普遍定理;动量;质心;动量定理及质心运动定理;动量及质心运动守恒;动量矩;动量矩定理;动量矩守恒;刚体定轴转动微分方程;转动惯量;回转半径;平行轴定理;功;动能;势能;动能定理及机械能守恒;达朗贝原理;惯性力;刚体作平动和绕定轴转动(转轴垂直于刚体的对称面)时惯性力系的简化;动静法。
五、材料力学
5.1 材料在拉伸、压缩时的力学性能
低碳钢、铸铁拉伸、压缩实验的应力—应变曲线;力学性能指标。
5.2 拉伸和压缩
轴力和轴力图;杆件横截面和斜截面上的应力;强度条件;虎克定律;变形计算。
5.3 剪切和挤压
剪切和挤压的实用计算;剪切面;挤压面;剪切强度;挤压强度。
5.4 扭转
扭矩和扭矩图;圆轴扭转切应力;切应力互等定理;剪切虎克定律; 圆轴扭转的强度条件;扭转角计算及刚度条件。
5.5 截面几何性质
静矩和形心;惯性矩和惯性积;平行轴公式;形心主轴及形心主惯性矩概念。
5.6 弯曲
梁的内力方程;剪力图和弯矩图;分布载荷、剪力、弯矩之间的微分关系;正应力强度条件;切应力强度条件;梁的合理截面;弯曲中心概念;求梁变形的积分法、叠加法。
5.7 应力状态
平面应力状态分析的解析法和应力圆法;主应力和最大切应力;广义虎克定律;四个常用的强度理论。
5.8 组合变形
拉/压--弯组合、弯--扭组合情况下杆件的强度校核;斜弯曲。
5.9 压杆稳定
压杆的临界载荷;欧拉公式;柔度;临界应力总图;压杆的稳定校核。
六、流体力学
6.1 流体的主要物性与流体静力学
流体的压缩性与膨胀性;流体的粘性与牛顿内磨檫定律;流体静压强及其特性;重力作用下静水压强的分布规律;作用于平面的液体总压力的计算。
6.2 流体动力学基础
以流场为对象描述流动的概念;流体运动的总流分析;恒定总流连续性方程、能量方程和动量方程的运用。
6.3 流动阻力和能量损失
沿程阻力损失和局部阻力损失;实际流体的两种流态—层流和紊流;圆管中层流运动;紊流运动的特征;减小阻力的措施。
6.4 孔口管嘴管道流动
孔口自由出流、孔口淹没出流;管嘴出流;有压管道恒定流;管道的串联和并联。
6.5 明渠恒定流
明渠均匀水流特性;产生均匀流的条件;明渠恒定非均匀流的流动状态;明渠恒定均匀流的水平力计算。
6.6 渗流、井和集水廊道
土壤的渗流特性;达西定律;井和集水廊道。
6.7 相似原理和量纲分析
力学相似原理;相似准数;量纲分析法。
七、计算机应用基础
7.1 计算机系统
计算机系统组成;计算机的发展;计算机的分类;计算机系统特点;计算机硬件系统组成;CPU;存储器;输入/输出设备及控制系统;总线;数模/模数转换;计算机软件系统组成;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操作系统定义;操作系统特征;操作系统功能;操作系统分类;支撑软件;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
7.2 信息表示
信息在计算机内的表示;二进制编码;数据单位;计算机内数值数据的表示;计算机内非数值数据的表示;信息及其主要特征。
7.3 常用操作系统
Windows发展;进程和处理器管理;存储管理;文件管理;输入/输出管理;设备管理;网络服务。
7.4 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网络概念;网络功能;网络组成;网络分类; 局域网;广域网;因特网;网络管理;网络安全;Windows系统中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信息保密。
八、电气与信息
8.1 电磁学概念
电荷与电场;库仑定律;高斯定理;电流与磁场;安培环路定律;电磁感应定律;洛仑兹力。
8.2 电路知识
电路组成;电路的基本物理过程;理想电路元件及其约束关系;电路模型;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支路电流法;等效电源定理;迭加原理;正弦交流电的时间函数描述;阻抗;正弦交流电的相量描述;复数阻抗;交流电路稳态分析的相量法;交流电路功率;功率因数; 三相配电电路及用电安全;电路暂态;R-C、R-L电路暂态特性;电路频率特性;R-C、R-L电路频率特性。
8.3 电动机与变压器
理想变压器;变压器的电压变换、电流变换和阻抗变换原理;三相异步电动机接线、启动、反转及调速方法;三相异步电动机运行特性; 简单继电-接触控制电路。
8.4 信号与信息
信号;信息;信号的分类;模拟信号与信息;模拟信号描述方法;模拟信号的频谱;模拟信号增强;模拟信号滤波;模拟信号变换;数字信号与信息;数字信号的逻辑编码与逻辑演算;数字信号的数值编码与数值运算。
8.5 模拟电子技术
晶体二极管;极型晶体三极管;共射极放大电路;输入阻抗与输出阻抗;射极跟随器与阻抗变换;运算放大器;反相运算放大电路;同相运算放大电路;基于运算放大器的比较器电路;二极管单相半波整流电路;二极管单相桥式整流电路。
8.6 数字电子技术
与、或、非门的逻辑功能;简单组合逻辑电路;D触发器;JK触发器 数字寄存器;脉冲计数器。
九、工程经济
9.1 资金的时间价值
资金时间价值的概念;息及计算;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现金流量及现金流量图;资金等值计算的常用公式及应用;复利系数表的应用。
9.2 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项目的分类;项目计算期;财务效益与费用;营业收入;补贴收入;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项目评价涉及的税费;总投资形成的资产。
9.3 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
资金筹措的主要方式;资金成本;债务偿还的主要方式。
9.4 财务分析
财务评价的内容;盈利能力分析(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偿债能力分析(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财务生存能力分析;财务分析报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基准收益率。
9.5 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经济费用和效益;社会折现率;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影子工资;经济净现值;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效益费用比。
9.6 不确定性分析
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点、盈亏平衡分析图);敏感性分析(敏感度系数、临界点、敏感性分析图)。
9.7 方案经济比选
方案比选的类型;方案经济比选的方法(效益比选法、费用比选法、最低价格法);计算期不同的互斥方案的比选。
9.8改扩建项目经济评价特点
改扩建项目经济评价特点。
9.9 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原理;实施步骤。
十、法律法规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法律责任。
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
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总则;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
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
10.8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总则;资质资格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
10.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总则;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10.1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总则;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一、工程测量
11.1测量基本概念
地球的形状和大小地面点位的确定测量工作基本概念
11.2水准测量
水准测量原理水准仪的构造、使用和检验校正水准测量方法及成果整理
11.3角度测量
经纬仪的构造、使用和检验校正水平角观测垂直角观测
11.4距离测量
卷尺量距视距测量光电测距
11.5测量误差基本知识
测量误差分类与特性评定精度的标准观测值的精度评定误差传播定律
11.6控制测量
平面控制网的定位与定向导线测量交会定点高程控制测量
11.7地形图测绘
地形图基本知识地物平面图测绘等高线地形图测绘
11.8地形图应用
地形图应用的基本知识建筑设计中的地形图应用城市规划中的地形图应用
11.9建筑工程测量
建筑工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建筑安装测量建筑工程变形观测
十二、土木工程材料
10.1材料科学与物质结构基础知识
材料的组成:化学组成矿物组成及其对材料性质的影响
材料的微观结构及其对材料性质的影响:原子结构离子键金属键共价键和范德华力晶
体与无定形体(玻璃体)
材料的宏观结构及其对材料性质的影响
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密度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孔隙与孔隙率
特征:亲水性与憎水性吸水性与吸湿性耐水性抗渗性抗冻性导热性强度与变形性能
脆性与韧性
10.2材料的性能和应用
无机胶凝材料:气硬性胶凝材料石膏和石灰技术性质与应用
水硬性胶凝材料:水泥的组成水化与凝结硬化机理性能与应用
混凝土:原材料技术要求拌合物的和易性及影响因素强度性能与变形性能耐久性-抗渗
性、抗冻性、碱-骨料反应混凝土外加剂与配合比设计
沥青及改性沥青:组成、性质和应用
建筑钢材:组成、组织与性能的关系加工处理及其对钢材性能的影响建筑钢材和种类与
选用
木材:组成、性能与应用
石材和粘土:组成、性能与应用
十三、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
13.1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的准备与辅助工作机械化施工爆破工程预制桩、灌注桩施工地基加固处理技术
13.2钢筋混凝土工程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
混凝土冬、雨季施工预应力混凝土施工
13.3结构吊装工程与砌体工程
起重安装机械与液压提升工艺单层与多层房屋结构吊装
砌体工程与砌块墙的施工
13.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分类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平面图措施
13.5流水施工原则
节奏专业流水非节奏专业流水一般的搭接施工
13.6网络计划技术
双代号网络图单代号网络图网络计划优化
13.7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管理的内容及组织形式进度、技术、全面质量管理竣工验收
十四、结构力学与结构设计
14.1结构力学
14.1.1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
几何不变体系的组成规律及其应用
14.1.2静定结构受力分析与特性
静定结构受力分析方法反力内力的计算与内力图的绘制静定结构特性及其应用
14.1.3静定结构位移
广义力与广义位移虚功原理单位荷载法荷载下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图乘法支座位移和
温度变化引起的位移互等定理及其应用
14.1.4超静定结构受力分析及特性
超静定次数力法基本体系力法方程及其意义等截面直杆刚度方程位移法基本未知量基
本体系基本方程及其意义等截面直杆的转动刚度力矩分配系数与传递系数单结点的力矩
分配对称性利用超静定结构位移超静定结构特性
14.1.5结构动力特性与动力反应
单自由度体系自振周期频率振幅与最大动内力阻尼对振动的影响
14.2结构设计
14.2.1钢筋混凝土结构
材料性能:钢筋混凝土
基本设计原则:结构功能极限状态及其设计表达式可靠度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受弯构件受扭构件受压构件受拉构件冲切局压疲劳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抗裂裂缝挠度
预应力混凝土:轴拉构件受弯构件
单层厂房:组成与布置柱基础
多层及高层房屋:结构体系及布置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框-筒结构设计要点
抗震设计要点:一般规定构造要求
14.2.2钢结构
钢材性能:基本性能结构钢种类
构件:轴心受力构件受弯构件拉弯和压弯构件的计算和构造
连接:焊缝连接普通螺栓和高强螺栓连接构件间的连接
14.2.3砌体结构
材料性能:块材砂浆砌体
基本设计原则:设计表达式
承载力:受压局压
混合结构房屋设计:结构布置静力计算构造
房屋部件:圈梁过梁墙梁挑梁
抗震设计要点:一般规定构造要求
十五、岩体力学与土力学
15.1岩石的基本物理、力学性能及其试验方法
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能等指标及其试验方法
岩石的强度特性、变形特性、强度理论
15.2工程岩体分级
工程岩体分级的目的和原则
国标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简介
15.3岩体的初始应力状态
初始应力的基本概念、量测方法简介、主要分布规律
15.4土的组成和物理性质
土的三相组成和三相指标土的矿物组成和颗粒级配土的结构
粘性土的界限含水量塑性指数液性指数
砂土的相对密实度土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土的工程分类
15.5土中应力分布及计算
土的自重应力基础底面压力基底附加压力土中附加应力
15.6土的压缩性与地基沉降
压缩试验压缩曲线压缩系数压缩指数回弹指数压缩模量载荷试验
变形模量高压固结试验土的应力历史先期固结压力超固结比
正常固结土超固结土欠固结土
沉降计算的弹性理论法分层总和法有效应力原理一维固结理论固结系数固结度
15.7土的抗剪强度
土中一点的应力状态库仑定律土的极限平衡条件内摩擦角粘聚力
直剪试验及其适用条件三轴试验总应力法有效应力法
15.8特殊性土
软土黄土膨胀土红粘土盐渍土冻土填土可液化土
15.9土压力
静止土压力、主动土压力和被动土压力
Rankine土压力理论Couloumb土压力理论
15.10边坡稳定分析
土坡滑动失稳的机理均质土坡的稳定分析土坡稳定分析的条分法
15.11地基承载力
地基破坏的过程地基破坏型式临塑荷载和临界荷载地基极限承载力斯肯普顿公式太沙
基公式汉森公式
十六、工程地质
16.1岩石的成因和分类
主要造岩矿物火成岩、沉积岩、变质岩的成因及其分类
常见岩石的成分、结构及其他主要特征
16.2地质构造和地史概念
褶皱形态和分类断层形态和分类地层的各种接触关系
大地构造概念地史演变概况和地质年代表
16.3地貌和第四纪地质
各种地貌形态的特征和成因第四纪分期
16.4岩体结构和稳定分析
岩体结构面和结构体的类型和特征
赤平极射投影等结构面的图示方法
根据结构面和临空面的关系进行稳定分析
16.5动力地质
地震的震级、烈度、近震、远震及地震波的传播等基本概念
断裂活动和地震的关系
活动断裂的分类和识别及对工程的影响
岩石的风化
流水、海洋、湖泊、风的侵蚀、搬运和沉积作用
滑坡、崩塌、岩溶、土洞、塌陷、泥石流、活动砂丘等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发育过程和
规律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16.6地下水
渗透定律地下水的赋存、补给、径流、排泄规律
地下水埋藏分类
地下水对工程的各种作用和影响地下水向集水构筑物运动的计算地下水的化学成分和化
学性质
水对建筑材料腐蚀性的判别
16.7岩土工程勘察与原位测试技术
勘察分级各类岩土工程勘察基本要求勘探取样土工参数的统计分析地基土的岩土工程
评价
原位测试技术:载荷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
验旁压试验扁铲侧胀试验
十七、岩体工程与基础工程
17.1岩体力学在边坡工程中的应用
边坡的应力分布、变形和破坏特征
影响边坡稳定性的主要因素边坡稳定性评价的平面问题边坡治理的工程措施
17.2岩体力学在岩基工程中的应用
岩基的基本概念岩基的破坏模式
基础下岩体的应力和应变
岩基浅基础、岩基深基础的承载力计算
17.3浅基础
浅基础类型刚性基础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扳基础箱形基础
基础埋置深度基础平面尺寸确定地基承载力确定深宽修正下卧层验算
地基沉降验算减少不均匀沉降损害的措施
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共同工作的概念
浅基础的结构设计
17.4深基础
深基础类型桩与桩基础的类型
单桩的荷载传递特性单桩竖向承载力的确定方法
群桩效应群桩基础的承载力群桩的沉降计算
桩基础设计
17.5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目的地基处理方法分类地基处理方案选择
各种地基处理方法的加固机理、设计计算、施工方法和质量检验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 )。
测绘资质证书。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一)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
(二)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
(四)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测绘资质管理是指国家对测绘资质作出具体规定,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进行测绘资质监督、依法查处无资质测绘等行政活动。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具有完成测绘任务的合法资格,进而保证测绘成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进而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保护测绘市场公平竞争。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19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资格管理题目,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二、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四、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2019年必修考试题(管理类)
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2019年必修考试题
一、单选题(共17题)
1、测绘单位与用户发生成果质量争议时,应该报()进行处理。
A. 项目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B. 测绘单位资质注册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C. 报测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D. 报用户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向公众提供、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和地图数据库开发等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A. 地图数据
B. 专题数据
C. 空间位置定位
D. 地理位置定位
3、下列有关互联网地图监管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
B.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义务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进行核校
C.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需将新增兴趣点向主管部门备案
D.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需配备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
4、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可以连接互联网()。
A. 不可以
B. 未规定
C. 可以
D. 规定不祥
5、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期限是多长时间?()
A. 2个月
B. 2个月且不少于1个月
C. 1个月
D. 2个星期
6、下列有关法律规定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B.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强制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C.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不提倡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D.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推广使用国外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7、影响测绘质量的不利因素包括( )。
A. 质量观念淡薄
B. 质量质量管理松懈
C. 职业道德缺乏
D. 以上都是
8、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间是否可以交叉使用()。
A. 可以
B. 未规定
C. 不可以
D.规定不祥
9、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A. 省级
B. 地市级
C. 县级
D. 乡镇级
10、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的编写应依据哪些国家标准?( )。
A.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
B.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
C.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 20000.1)和《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
D.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和《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
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
11、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A. 1
B. 2
C. 3
D. 4
12、根据《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均不得少于()学时。
A. 20
B. 30
C. 40
D. 60
13、根据《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超过()周岁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均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A. 65
B. 70
C. 70
D. 80
14、以下哪个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A.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B. 导航电子地图框架数据交换格式
C.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D.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15、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多少条以上的行踪轨迹信息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A. 一条
B. 三十条
C. 五十条
D. 一百条
16、我国现行《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层级有几级?()
A. 4级
B. 5级
C. 3级
D. 2级
17、法律法规规定地图出版物可以刊载下列哪项地理信息?()
A.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地理信息
B. 经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公开的地理信息
C.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地理信息
D.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二、多选题(共3题)
1、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C.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D. 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 身份证明
2、测绘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有()。
A. 测绘单位作业部门的过程检查
B.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最终检查
C. 项目发包单位的成果验收
D. 基础测绘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专项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成果通过测绘质检机构实施的质量检验
3、根据《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CH/T1042-2018),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应该包括()。
A. 管理体系要求
B. 资源保证要求
C. 项目管理要求
D. 运行改进要求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转让、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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