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能否延期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多可以延期两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经批准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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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城市规划师证书延续怎么做?

(1)申请人填写的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提交注册登记申请表后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还要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 (2)申请人在注册登记期内接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这个证明是由所在单位开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后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就可以继续下面的流程。

注册城市规划师如何办理续期和换证?

续期换证条件

(一)取得《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满三年人员。

(二)已完成《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见附件1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可在下载)规定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的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的人员。

(三)由所在单位证明在岗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或《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登记申请表》。其电子表格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在线填写后打印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人员签名。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三)身份证复印件、原有《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原件。

(四)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的初审意见。

 续期换证工作程序

(一)凡申请续期注册、登记的人员按续期换证条件对照检查,符合条件的应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经本单位同意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省级注册机构。

(二)省级注册机构核对证明材料原件,报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进行初审。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应向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员说明理由。

(三)省级注册机构将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意见及初审的全部人员(未通过人员应注明原因)名单汇总表及两份个人申请表寄(送)国家注册机构。

(四)国家注册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五)城乡规划司审查批准后,向合格的注册登记人员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登记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可以申诉(申诉材料寄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延期:100037 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 电话010-6831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