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的步骤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为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政府部门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就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规划标准、各项工程系统的规划等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意见,再据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调查的主要基础资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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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如地形、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城市历史沿革等资料。
2、技术经济资料。如矿藏、水资源、燃料动力资源、农副产品等资料;城市人口资料,土地利用情况;工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金融、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资料。
3、城市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园林绿地、名胜古迹等资料。
4、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如环境监测成果,废气、废水、废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声、振动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等。 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直辖市的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如确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的程序是什么
这个要分情况。你说的小城镇,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镇?因为城和镇是不一样的。城的话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是镇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不一样。镇里面一般会有镇总体规划,而道路规划作为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他的审批是直接体现在总体规划中的。因此,没有单独的道路规划的审批。如果镇总体规划是合法的,他的道路自然是合法的。其次,你要分清楚你们镇的镇总体规划是哪一年批得,如果是2008年以前,那么适用的法律是《城市规划法》,因为那时候《城乡规划法》还没有实施。最后,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拆迁当然要和你们自愿。但是涉及公共设施,如果是少数人不拆,可以强制。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前期分析阶段的工作内容
一、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企业城乡规划编制过程,应对当地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企业城乡规划编制过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企业城乡规划编制过程;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有关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二、编制前应做好调查和资料收集
1.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
现场踏勘( 城市概貌、新发展地区、原有地区、重要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析研究( 系统分析整理,定性到定量,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2.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
3.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4.文献资料的运用
5.类比
附企业城乡规划编制过程:应收集基础资料的内容
(一)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地形图(1:10000或1:5000),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和地震资料,城市历史资料
(二)城市技术经济资料
自然资源,人口资料,土地利用资料,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资料,交通运输资料
仓库资料:各类仓库、货场现有和发展用地等。
学校资料:高等学校及非市属中等技术学校现有和发展师生员工人数、用地面积等。
科学研究机构资料:现有和发展职工人数、用地面积等。
非市属行政机关、团体的资料:其现有和发展职工人数、用地面积等。
(三)城市现有建筑物及工程设施资料
建筑物现状资料: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建筑层数、建筑质量、建筑密度等;现有公共建筑的分布状况、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等;现有重要建筑物,工程构筑物的设计资料。
工程设施资料:现有市政工程、公共事业资料、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名胜古迹的资料、城市人防设施的资料。
(四)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
环境监测成果资料。各厂矿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城市垃圾数量和分布。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其他有害因素的资料:分布状况、数量、危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