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密资质?怎么办理?
武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简称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保密资质。保密资质是国家对承担涉密武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企事业单位进行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mi行政审批工作。根据《武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规定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国家对承担涉mi武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承担涉密武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保密资格。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科工局、装发共同负责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最直接的去找当地军融办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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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保密资质,应该到哪里办理呢?
资质去省认证办公室,保密局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保密部门。
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涉密人员情况;
2.保密硬件设施情况;
3.保密软件(包括保密制度及制度的实施)情况。
另外,如果和军工企业合作还是要看你们公司的定位,最好是甲级了,这个资质水平比较高一些,有利于你们的合作。
扩展资料:
国家保密
一、标准的制定
国家保密标准的制定过程是:国家保密局下达课题,以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承担,与相关单位合作,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重要标准发各省、各部门征求意见,国家保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
二、已发布的国家保密标准
1. BMB1-1994《电话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机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党政专用电话网使用的有线电话机(不包括无绳电话机、数字电话机),适用于需要保密通信的电话机。
2. BMB2-1998《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信息安全判据。本标准适用于保密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现场保密检查。
3. 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场屏蔽效能要求、传导泄漏发射抑制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对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性能进行检测。
4. BMB4-2000《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干扰器的辐射发射要求、传导发射及抑制要求、抗视频信息还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以及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保护满足GB9254-1998A级、B级或其它等同标准要求计算机的电磁干扰器。
5. 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涉密信息系统的设备选用、使用环境和工程安装等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
6. BMB6-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以及等级划分。
7. BMB7-2001《密码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密码设备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的总要求以及红黑信号识别的测试方法。
8. BMB7.1-2001《电话密码机电磁泄漏发射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密码机电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方法以及红黑信号识别方法。
9. BMB8-2004《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国家保密局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检测中心”及其分中心的检测实验室在组织管理、技术能力以及检测人员、检测场地、检测设备、设施配置等方面应达到的认可要求。本标识适用于申请获得实验室资格认可的单位的检查和评审,本标准供国家保密局认可实验室使用。
10. BMB10-200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隔离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隔离计算机、安全隔离卡及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隔离计算机、安全隔离卡及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的开发和检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保密标准
如何办理保密资质认证
解答办理保密资质认证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的步骤:咨询备案、受理登记;根据具体情况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省国防科工办到申请保密资格单位了解;省市保密局作具体指导;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办公室、定密小组,按规定划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涉密人员;对涉密人员进行审查。法律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条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保密法确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为遵循,区分不同行业、领域,科学准确划定。第七条正文应当以条款形式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依据,本行业、本领域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与其林业公司办理保密资质他保密事项范围的关系,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内容。
公司想申请保密资质,不知道如何准备,哪位给些帮助?谢谢!
申请保密资质手续如下:
1、机关、单位委托资质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应当查验其《资质证书》,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2、如果资质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合作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且应当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资质单位不得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或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3、申请保密资质的条件如下:
(1)须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完善和健全的保密组织;
(2)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须完备等。
(5)参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须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并且要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扩展资料:
国家保密局2014年2月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实行年度审查制度。
其修订稿显示,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年度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分级管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保密资质申请的5个条件
保密资质申请的5个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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